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学院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15 点击次数:
为了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我院科学研究创新发展步伐,推动学院科学研究服务地方经济,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学院实际情况,结合学院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启动2021年度院级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行业、企业发展中的关键节点问题,紧密结合我市乃至我省工农业生产、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及学院实际情况,集中优秀科研力量,加速产学研一体化,克难攻坚,努力推出一批有特色、有份量、有深度、有价值的研究成果,为区域经济以及社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二、项目类型与立项原则
(一)项目类型:含科学研究项目、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科研团队建设项目、科技特派员项目4种类型。
1、科学研究项目:含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两大类。
(1)自然科学:重点项目1个,一般资助项目5个,一般项目若干。
(2)社会科学:重点项目1个,一般资助项目3个,一般项目若干。
2、科研平台建设项目:资助2个。
3、科研团队建设项目:资助2个。
4、科技特派员项目:资助5人。
(二)立项原则
1、重点支持围绕怀化市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组织开展相关前沿技术及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为增强怀化市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技术和人才储备;
2、优先支持助力怀化市社会与经济发展、乡村振兴相关的项目,以及依托市级以上科研平台开展研究的项目;
3、立足本土特色,突出原创性、开拓性和学术思想价值,服务我市地方经济和地域文化发展以及哲学社会科学普及等。
三、申报条件
1、为加强青年学术骨干的扶持与培养,除重点课题外,院级课题不接受正高职称人员申报;
2、课题申报人当年申报主持课题不得超过1项,参与课题不得超过2项;
3、已有在研院级课题者,不得申报新课题;
4、已获得纵向资助的同类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5、科研平台建设项目、科研团队建设项目不接受个人申报,可以系部(处室)名义申报;
6、已有市级以上科研平台(团队)的不可重复申报同类型科研平台(团队)。
四、申报要求
1、申请人填写《怀化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课题申请书》、《怀化职业技术学院社会科学课题申请书》、《怀化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平台申请书》、《怀化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团队申请书》、《怀化职业技术学院科技特派员申请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经所在系部、处室签署意见和加盖公章后于2021年9月1日-9月3日上交至科研产业处。上述材料电子档须同时发送至邮箱hhzykycyc@163.com。
注:相关附件材料可在学院科研产业处网站资料下载专区下载。
2、请各部门做好动员工作,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安排科研能力强、经验丰富的教师给予指导,提高申报质量。
五、评审程序
1、审查。由科研产业处审查申报材料是否完善,是否符合申报要求,并根据申报课题所涉及的研究领域,综合考虑评审的可操作性。
2、专家初评。从校学术委员会中抽取评审专家,组成若干专业评审小组,按照《怀化职业技术学院科研课题立项评审表》对申请课题评分。科研产业处组织人员对评审结果进行汇总、统计,并按分数高低进行排名,将初评结果提交至学术委员会。
3、学术委员会评审。召开学术委员会会议,确定院级科学研究与社会服务项目名单,予以立项。
六、经费资助
1、每项自然科学课题的重点课题资助经费1万元,一般资助课题资助0.5万元,一般课题无资助经费。每项社会科学课题的重点课题资助经费0.6万元,一般资助课题资助经费0.3万元,一般课题无资助经费。
2、科研平台每个资助1万元,科研团队每个资助0.5万元,科技特派员每人资助0.2万元。
3、课题经费由课题负责人严格按照经费预算使用,并自觉接受科研、规财、纪检部门的监督审查。
七、项目管理和结题
1、各类课题科研产业处将进行中期检查。
2、各类课题在结题时,需按照《怀化职业技术学院院级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为鼓励教职工向《怀化职业技术教育》投稿,在本院学报发表的,可抵扣1篇,本院学报发表的第2篇论文(含第2篇)以后不再抵扣。
科研产业处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