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深化科研评价改革,落实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2 点击次数: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科技评价改革的意见》(教技〔2013〕3号)、《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教技[2011]1号)等文件精神,弘扬优良学风,规范学术行为,健全学术评价机制,强化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学术研究人员的学术诚信意识,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深化学院科研评价改革,落实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学风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机构职能。学风建设是学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应从上而下加强责任意识,并通过完善学术委员会和下级机构设置来完善学风建设智能机构,从领导层面和机构建设层面为学风建设工作提供基础和保障。
2.加强科研评价文化建设和科学道德建设, 践行诚信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求真务实的科学精神,努力培养和建设具有强烈使命感、学术作风严谨、富有创新精神的高素质科研队伍。
3.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按照教育部〔2013〕3号文件要求开辟学风建设专栏,公布学风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结果。
二、深化学院科研评价改革
1.学院要加强对科研评价改革工作的领导。要健全工作机构,落实责任和措施,加强校内协调,充分发挥科研指标在学院设置、岗位聘任和考核、资源配置、学科评估等方面的支撑作用。充分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等机构在深化研评价改革工作中的作用,根据本院科研工作实际修订科研评价标准,扎实推进科研评价改革。
2.按照“鼓励创新、服务需求、科教结合、特色发展”的原则,坚持统筹谋划深化学院科研评价改革。应遵循科研工作规律和科研人员及教师的成长规律,充分发挥科研人员和教师积极性、创造性,形成促进高等学校科研支撑创新人才培养、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评价机制。
3.建立导向明确、分类合理、客观公正、激励约束并重、与国际评价标准衔接的分类评价标准和开放多元的评价方法,营造潜心治学、追求真理的创新文化氛围。
三、落实学术不端行为查处
1.制定并落实《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
2.强化学术委员会、各系部及相关处室在学风建设中的主动意识和责任,将学风建设考核列入年终考核指标,对存在严重学术不端行为的系部处室实施一票否决制,并对在查处学术不端行为中消极不作为的系部处室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1:《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细则》
附件2:《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关于深化科研评价改革的实施办法》
怀化职业技术学院
2016-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