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怀化市重点产业科技创新人才(团队)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8-09-28 点击次数:
怀科发〔2018〕32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怀化市五溪人才行动计划》(怀办发电﹝2018﹞61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精准对接省里“五个一百”项目建设,发挥好“人才是第一资源”作用,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特制定2018年度市重点产业科技创新人才(团队)扶持项目申报指南。
一、资金支持方式
扶持资金采取项目补助支持方式。每个项目给予30-50万元资金支持。
二、项目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为在我市重点产业领域,能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引领和带动作用的创新人才(团队),具体申报条件如下:
1.人才团队的组织结构稳定、合理,人才团队拥有5名左右相对稳定的核心成员,至少有3名以上核心成员。人才或团队带头人必须是项目单位的技术负责人或持股30%以上;具有较强的技术领军才能和团队组织能力;人才或团队带头人一般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其中40周岁以下团队成员不少于1/4。
2.项目承担单位的人才、或团队带头人及其核心成员在近5年内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过市级以上科技项目、或在所从事领域获得2项以上授权的知识产权,且排名均在前3位。
3.人才(团队)应有明确的研究开发目标,符合怀化科技事业和经济社会的现实需要和发展方向。人才(团队)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所研发的产品或服务应为项目单位的主导产品或服务,创新能力较突出,具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
4.对成长性较好、带动力较强、产生经济和社会效益较大的扶贫脱贫类产业项目,适当放宽申报条件。
三、项目申报材料
须填报《2018年度怀化市重点产业科技创新人才(团队)扶持项目申报表》(具体见附件),寄送一式三份。申报单位填写资料须真实有效,无虚假信息。相关推荐单位须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四、资金主要用途
给予入选人才(团队)资助经费,根据项目的下达文件一次性拨付。扶持项目资金作为重点产业发展资金的补充,必须用于产业发展。资金主要用于研发投入、团队建设、人才培养、技术攻关、产品开发、成果转化等,不得用于有工资性收入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补贴和福利等支出。
项目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财务制度规定使用经费。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专业机构对项目资金进行财务审计,并出具相关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绩效评估报告。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科技局等有关部门将根据情况采取记录不良信用、警告、通报批评、终止项目、追缴经费、直至取消三年申报计划项目资格等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推荐受理方式
人才(团队)由依托项目单位经由各县市区、怀化高新区、怀化经开区的科技管理部门,或相关主管单位审核把关后,再推荐到市科技局。
联系人:黄自力 彭倩秋 2713812
QQ号:441782370 电子邮箱:441782370@qq.com
邮寄地址:怀化市市民服务中心1001房(市科技局)
受理时间:截至2018年10月8日,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