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怀化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1-12 点击次数: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充分发挥市级科技计划的引导作用,鼓励科技人员面向我市经济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开展科技攻关,助推精准扶贫工作,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18年市应用基础研究和科技帮扶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应用基础研究项目
重点支持在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围绕我市特色支柱产业发展开展关键技术攻关,为增强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技术和人才储备。
(一)支持方向
围绕我市重点培育发展的医药健康、绿色食品、生态文化旅游、现代商贸物流四大特色支柱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发展以及公共安全(安全生产、消防)领域科技进步,组织开展相关前沿技术及共性关键技术攻关。项目实施年限为2年。
(二)数量与额度
支持项目数不超过20项,支持额度每项20万元以内。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在申报项目时应出具信用承诺,并在项目结题时至少提交1份科技报告(最终报告)。
2.项目负责人须为在怀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正式在职人员(不得通过兼职单位或挂靠单位申报),有承担应用基础研究课题的经历,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未满45周岁(1973年11月1日以后出生),项目组2/3以上成员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同一项目负责人限牵头申报1项,参与2项。
3.申报材料。项目负责人准确选择申报领域和主要研究方向,下载填写《怀化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并提供其他附件材料(附件仅用于证明申报书中陈述的真实性、可行性和研究水平)。申报材料装订顺序:
①《怀化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必要件);
②项目申报单位诚信承诺书(必要件);
③项目申报负责人诚信承诺书(必要件);
④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单位在职证明(必要件);
⑤与本项目相关的前期研究证明材料(立项文件相关页、结题验收报告相关页、技术报告、鉴定证书、检测报告、行业准入证明等相关页);
⑥与本项目相关的前期研究取得的成果证明材料(发表的文章首页、文章收录引用检索证明、专利证书、专利受理通知书、奖励证书等);
⑦与合作单位的合作协议;
⑧其他相关材料。
4. 主管科室
应用基础研究项目按领域归口管理,工业领域项目由工业科管理,农业和社发领域项目由农村科管理。
二、科技帮扶项目
围绕省科技厅和我市科技精准扶贫重点帮扶点会同县青朗侗族苗族乡七溪村、靖州县渠阳镇灯塔村和靖州县寨牙乡大林村精准脱贫需求,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带动贫困村和贫困群众增收。
科技帮扶项目实行定点申报,由驻村扶贫队联合村支两委考察、确定后,下载填写《怀化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附件1)。
科技帮扶项目由农村科归口管理。
三、其他事项
(一)推荐要求
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实行限额推荐申报,高等院校由本单位推荐申报,其中本科高等院校限申报4项,非本科高等院校限申报2项;市级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由行业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各单位限申报2项;县级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每个县市区限申报1项。
科技帮扶项目由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申报,每个帮扶点限申报1项。
(二)申报受理
请各推荐单位于2018年11月23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项目汇总表和申报材料纸质件报送市科技局行政审批服务科(市民服务中心A栋1017室),并报送电子件至386844578@qq.com。
所有书面申报材料需采用A4纸双面印刷,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
(三)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含参与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涉及重复申报、多头申报、逾期未验收项目等不良科研信用行为的,取消相应项目申报、立项资格。申报单位和申报人对项目申报进行信用承诺,对申报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负责项目审核的推荐单位对所推荐项目进行审查。在项目申报和立项过程中相关责任主体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不良信用行为的,一经查实,将记入信用档案,并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2.涉及实验动物等有关特殊要求的项目,应具备相应的条件和资质。
3.各申报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认真审查,严格把好申报质量关。市科技局将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不进入项目管理流程、不予补报。
4.对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过程中的违规违纪或不当行为,请直接向市纪委监委驻市经信委纪检监察组举报。
五、咨询方式
工业科(工业领域): 陈朝晖 2713719
农村科(农业和社发领域):戴 欣 2718838
附件:
2.《2018年度怀化市科技计划项目推荐申报汇总表》.xlsx
怀化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