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报2017年度怀化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奖励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1 点击次数:
各处室、系部:
根据《怀化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奖励办法》(怀职院行字【2017】35号)文件规定,特对2017年度学院教职工完成的科研成果予以奖励。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所有科研成果一般要求准确署名“怀化职业技术学院”中英文名称,原则上只奖励第一完成人。
2.申请奖励者填写《怀化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申请表》,并将相关佐证材料原件上交至所在部门,佐证材料要求详见《怀化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奖励办法》(怀职院行字【2017】35号)文件。
3.以处室、系部为单位统一填写《怀化职业技术学院科研成果奖励汇总表》,并将汇总表电子档报送至2298779190@qq.com,汇总表纸质档以及所有原件交科研产业处(办公楼南106)。
4.所有材料于2017年12月29日前报送,逾期不予受理,责任自负。
科研产业处
201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