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18-03-01 点击次数:
一 总 则
1、《怀化职业技术学院学报》是湖南新闻出版局批准的内部综合性学术期刊。学报应坚持正确的办刊方向,突出办刊特色,刊载院内外作者的教学、科研成果。
2、学报作为学术交流的窗口,既要向国内外展示本校的教学、科研成果,又要吸收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的优秀作品,努力提高办刊质量、办刊水平和办刊的社会效益。
3、学报坚持“双百”方针,不限学派,不拘一格,求实创新,提倡争鸣。
4、学报实行主编负责制。学报编辑委员会负责对学报的指导与监督。
二 编辑出版流程
1、组稿
为保证丰富的稿源,必须高度重视组稿工作。稿件来源主要有三个方面:校内稿件、校外稿件和特邀稿件,学报正、副主编或编辑部主任要通盘安排,确保稿源及时、量足并注重质量。
2、稿件登记
所有来稿,一律先登记,后处理。稿件登记由编务人员负责办理。登记后的稿件须在2天内送交责任编辑,送交时要办理签收手续。
3、初审
初审由责任编辑负责。责任编辑要对稿件认真地筛选,凡不能准确把握其学术价值的稿件要及时送同学科专家审定,对弃用稿件要在初审意见书上填写理由,交正、副主编或编辑部主任签署意见后,及时退回编务。
4、专家送审
责任编辑对通过初审的所有稿件要在初审意见书上填写初审意见和送审专家的姓名,而后连同稿件一并交主编或常务副主编审定。审定后的稿件由责任编辑进行匿名处理送交有关专家审稿。专家可以是学报编委会委员,也可以是校内外同学科的人员,这些人员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专家审稿要填写审稿意见书,对稿件质量、水平进行评价,明确注明可以发表、修改后发表、改投它刊和不宜发表,然后将稿件交还责任编辑进行复审。
5、复审
复审由责任编辑负责。一期稿件可集中复审,亦可分散复审。复审应从办刊宗旨出发,以质论稿,全面权衡。对有疑义的稿件,应及时协商或请专家二次审查,以解决复审中发现的问题。复审结束后要填写复审意见书。稿件的技术处理原则上按照“谁审稿、谁负责”的方法办理办理。
6、终审
终审由主编或常务副主编负责。一期稿件复审全部结束后,担任复审的责任编辑须将所有经过复审的稿件和复审意见书集中起来送交主编或常务副主编进行终审。终审人召开定稿会议研究和解决终审中发现的问题,签署终审意见,连同四封和目录一并送交主管院长统审。四封和目录由常务副主编负责安排。
7、发排印刷
统审工作结束后,主编或常务副主编要对草样再次进行检查,在齐、清、定的前提下,签署发排意见。与印刷厂签定印刷合同、下厂印刷由编务人员负责安排。
8、校对清样
校对清样由当期责任编辑负责,也可请作者校对。稿件经三校后开机印刷。
9、稿酬、审稿费、校对费及发放
在每期学报印出后的一周内,由责任编辑填制《稿酬、审稿费发放表》,经编辑部主任审查签字后,由编务人员送交分管院长审查签字后,到财务处领款和办理寄送手续。
10、寄发样本与文挡处理
刊物印出后,编务人员负责验收、登记入帐,给作者和规定发放单位寄发样本,搜集并封存当期文稿。存档资料包括样本、原稿、稿签及各项费用登记表。
三 编委会及其编辑部职责
1、编委会的职责:
根据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和杂志性质,研究确定杂志的编辑工作方针;审查通过杂志工作计划、工作文件和编辑部年度工作报告;开展各项评优活动,如评选优秀论文、优秀通讯员等;检查和总结编辑出版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编委会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进行工作总结、编委换届和研究部署任务。
2、编辑部职责
编辑部是在学报编辑委员会领导下的编辑出版机构,其职责是:
1.以规范性的环节、创造性的思维、艺术性的内容、高品位的作品为核心,发挥宣传作用,提高学院知名度;
2.制定年度编辑计划,经编委会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定期发布征稿启事,广泛搜集稿件,认真编审,保证《学报》按时出版、发行;
4.负责组稿、审稿、定稿;
5.负责编发稿件的修改、校对、出版、引文的核实工作;
6.负责发稿后的编排和付印时的清样审定工作;
7.以美现大方为原则,设计版面,编辑排版,保证印刷质量;
8.拟定发行对象、发行渠道,及时准确地做好《学报》的对内、对外交流;
9.负责稿费的发放及其它编务工作。
10.及时收集读者的意见和建议,研究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学报》的质量;
11.负责优秀稿件的推荐工作,使优秀作品能够在有影响力的刊物上发表;
12.对《学报》的有关资料实行档案化管理,以备查阅。
四 编辑会及其编辑部各类人员岗位职责
1、正、副主任委员(正、副主编)的职责
(1)召集和主持编委会议;
(2)掌握贯彻本杂志的方针、计划,研究决定杂志的有关重大问题;
(3)对有争议的稿件进行裁审;
(4)对每期稿件终审;
(5)负责刊物经费的筹集;
2、编辑部主任职责
编辑部主任全面负责编辑部的行政工作并主持编辑部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l)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学院的各种规章制度;负责制定编辑部内部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2)依据分管院长的安排,与主编或常务副主编一起负责筹备编委会会议,向编委会汇报工作。
(3)组织政治、业务学习,协调内外部关系。
(4)负责人员的全面考核,提出奖惩意见和依据。
(5)管理学报经费开支,审批用印。
(6)根据需要安排外出学习、考察、参加会议、出差等事宜。
(7)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编委职责
(1)组织、推荐和撰写稿件;
(2)根据本杂志的征稿要求,对编辑部委托的稿件进行评审;
(3)宣传、扩大刊物的发行工作;
(4)随时反映作者、读者对本杂志的意见和要求;
(5)经常关心与指导杂志编辑部工作,及时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
4、编辑、编务职责
(l)编辑应承担责任编辑工作,按编辑出版流程的要求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2)编务职责包括:稿件接收登记、将稿件转交责编签收、安排印刷、催交校样、收存寄发学报、核发稿酬(含审稿、校对费用)、管理公用财产、接待来访、函件收发、文挡管理和会议记录等其他行政事务。
5、兼职编辑职责
(1)接受编辑部的委托,对初步审定的稿件进行专业审查;
(2)协助校对;
(3)向编辑部反映意见和要求,改进编辑部工作。
五 稿件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稿件管理,维护作者的合法权益,稿件管理人员应本着方便查询、及时安全的原则,认真负责地管理好稿件。
1.编辑部设专职编务负责稿件的收发、管理工作。所有稿件包括作者自投稿、有关方面推荐稿、寄给编辑个人的稿件,均应交由专职编务统一管理。
2.来稿应在一周内登记完毕,并附“稿件处理笺”以待送审。
3.来稿登记簿应详细标明来稿日期、编号、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邮政编码、稿件名称、稿件字数、初审时间及初审专家姓名、初审意见、最终处理结果等信息。
4.稿件管理人员应在收到稿件一月内,根据来稿情况,提请编辑部主任分审,其他人员不得自行送审。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期。
5.在编辑部主任签署分审意见后的一周内,稿件管理人员应将分审情况登记在册,然后将稿件及时、准确、安全地送交各审稿专家。
6.稿件审回后,稿件管理人员应及时报请编辑部主任根据审稿情况决定取舍,不用的稿件做存档处理。其他人员不得在主任批转之前自行选择稿件。
7.通过初审后的稿件,按编辑部刊出稿件的整修和编排质量要求处理。
8.根据双盲审理的原则,一般情况下不允许作者直接查阅“稿件处理笺”。审稿专家所提意见,如需与作者见面,须形成编者意见后通知作者。